1、申请机动车转入的,提交下列证明、凭证,并交验机动车: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;机动车登记证书;机动车档案; 其它资料:车辆识别代号(车架号码)拓印膜和机动车标准照片。
2、【登记审核岗】确认、录入、打印受理凭证→【牌证岗】选号、发牌、打印证书和行驶证及合格标志、发放→【业务领导岗】审核→【档案岗】归档
3、需要填写的表格《机动车注册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
4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,查验并收存机动车档案,确认机动车,核发号牌、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