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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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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6-7 2:19:35 |
 申请人携下列资料按①②③… 的顺序办理转移登记业务: 1.《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》原件。 2.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 3.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原件。 4.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原件。 5.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,其中旧机动车销售发票、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和国家机关出具的调拨证明必须是原件。 6.属监管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》原件。 7.属于改变车牌号码的,还应当收存变更号牌后的车辆标准照片。 8.属于改变车牌号码的,需交回原号牌。 9.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,还应当存入车辆识别代号(车架号码)拓印膜、车辆标准照片和行驶证原件,交回原号牌。 (工作流程按照变更登记第五点办理)。 10.如代理人代办机动车变更登记,还须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。
业务流程: 【登记审核岗】确认、录入、打印受理凭证→【牌证岗】打印证书和行驶证及合格标志、发放→【业务领导岗】复核→【档案岗】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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