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主页 收藏本页 返回首页
     
     
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流程
2005-6-7 2:14:01


申请人携下列资料按①②③… 的顺序办理注销登记业务:

1.《机动车停驶/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原件。

2.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原件。

3.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原件。

4.机动车号牌。

5.属于已交售解体的机动车的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第四联原件。

6.大型客车、中型以上货车和营运车辆还需解体后的照片和包含车辆识别代号(车架号)部件的照片。

7.属灭失的应提交灭失证明。






业务流程:【登记审核岗】录入、打印受理凭证→【牌证岗】打印注销证明→【档案岗】归档



 
[双击滚屏]  [打印] [关闭]
 
Copyright(c) 2005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科技处维护 All Rights Reserved.
Powered by: Source Website Infomation Manage System Ver 1.0.1990